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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小区的综合布线系统规划
来源:漳州市联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4/1/23 文字大小:【】【】 【
由于智能化建筑和智能化小区都是城市乡镇的组成部分,是现代信息化的通信网络系统,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基础设施。
  我国原邮电部和建设部早在1992年7月13日以邮部联(1992)488号《关于在城市建设中进一步搞好通信设施及管线配合建设的联合通知》中,明确规定"城市通信设施及室外通信管线配套建设,均应纳入城市规划。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建筑物内的通信管线和线路设备,均应纳入工程设计之内,所需材料和资金应和其他配套工程一样,在基建项目总投资内统一安排解决"。这段规定是一个纲领性的要求,在工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在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一2007)中同样按照上述通知的精神,明确规定如下。"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及住宅小区相应的规划之中",以"防止今后增设或改造时造成工程的复杂性和费用的浪费"及增加更多的困难。
  我国通信行业标准《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YD/T2008一1993)中也有类似的条文规定。
  例如在总则中明确提出"城市住宅区和建筑物通信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城市规划中,与住宅区和建筑物的建设同步进行。"
  "建设城市住宅楼、办公楼时,必须遵照规划和相关的规定,按本标准的要求在楼外预埋地下通信配线管道,敷设配线电缆,并在楼内预留电话交接间和暗管、暗配线系统。"
  此外,在我国通信行业标准《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门D5137一2005)中也有以下类似的规定。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应遵循"统一规划、联合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做到近期建设方案应与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
  根据上述各项标准的规定,所有的智能化建筑和智能化小区内部的建设项目不应例外,都必须按照所在建设区域的规划执行。
  例如在智能化建筑申,平面布置、建筑高度和立面体型以及与外界的配合等,都必须服从所在拟建设区域的规划要求;在智能化小区内的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区内道路和绿化地带的分布以及区内各种地下管线系统的综合布置和彼此协调等都应按照智能化小区的整体规划规定进行建设。
  因此,作为智能化建筑或智能化小区的基础设施综合布线系统必然也要遵照其所在区域规划的要求考虑,服从规划的统一安排。具体内容因智能化建筑和智能化小区有所不同,为此,需分别按其实际需求进行配合。